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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联合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各项措施相继落地生效

    2018-05-07

    为有效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北京与我市两地口岸办、海关、商务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京津跨境贸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第1、2号公告,分别实施17条和16条措施,我市口岸办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八条”“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精准施策、连续发力,先后发布了第3号公告11条措施、第4号公告公布天津海港口岸进出口集装箱货物通关作业参考时限,各项措施的出台实施,有力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通关查验“五环节”变“三环节”。天津海关主动“向前多走一步”,利用微信交互方式,删减通关操作中耗时较多的查验预约环节,将“五环节”减为“三环节”,改变原有“提箱—落箱—预约—摆箱—查验”预约查验流程,简化为“提箱—摆箱—查验”的新型查验免预约流程。新流程主要包含三个环节:一是提箱时预告查验时间,海关下达查验指令后,集中查验场地经营单位预估全部货物到场后的查验时间,由系统发送短信至收发货人或代理人预留的手机号,对查验时间进行预通知;二是登录微信公众号确认,收发货人或代理人接收短信后,登录集中查验场微信公众号进行相关信息的补充和确认;三是进场时通知查验,货物全部提至集中查验场后,再次发送短信通知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到场进行查验。新流程将原来的企业“预约查验”调整为“免预约”,缩短了放行时间,实现了集装箱快速通关。企业只需关注微信公众号,便能掌握查验前的相关准备情况,足不出户、省时省力。

    二是报关报检环节不再要求进出口企业向海关提交纸质海运提单或提货单。天津明大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反映:为改善营商环境,东疆海关第一时间细化《天津口岸大力服务外贸企业发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工作措施》,精准服务进出口企业,叠加实施多项便利通关措施,不断提升通关效率。推出无纸化改革措施以来,已达到为企业减负提效的目的,报关报检环节不在要求进出口企业向海关提交纸质海运提单或提货单,海关在审核无误后,即可办理验放等手续,且无需加盖印章,企业凭海关电子放行信息去码头办理提货手续,简化了申报手续,压缩了物流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汽车零配件产品进口减少审批层级。原来大部分汽车零配件产品进口是两级审批,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转到商务部终审,两级审批时长在10个工作日左右。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宝马集团BMW(宝马)和MINI(迷你)品牌进口汽车在国内的总经销商,从事BMW(宝马)和MINI(迷你)品牌非中国制造的汽车和摩托车及上述品牌原装零部件的进口、销售(不含零售)、市场营销及服务。这家公司每年进口大量的需要办理机电证的汽车零配件,长期经受长达1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长和在北京市商务委、国家商务部两头奔波之苦,对企业日常经营带来一些影响。这次将原来由国家商务部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两级审批的10种汽车零部件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调整为由地方商务部门一次审批且审批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后,大大缩短了像宝马这样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企业机电审时间,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