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实施服务业主体培育工作,建立“星锐企业— 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遴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打造基础扎实、逐级向上的金字塔形优质企业队伍,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2024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现印发各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抓紧组织区内企业开展网上(https://credit.fzgg.tj.gov.cn)申报工作,于8月1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2日
联系人:孙悦,齐晓申
联系电话:23142686
2024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
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实施服务业主体培育工作,建立“星锐企业— 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遴选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制定 2024 年度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指南。
一、企业梯度培育重点领域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包括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航运服务、智慧物流、商务服务、文旅服务、健康服务、商贸服务等领域(行业)的服务业企业。
1.科技服务。聚焦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推广服务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增强科技服务业对产业创新的支撑力,推动科技服务业企业向高端化、专业化、综合化升级。
2.信息服务。聚焦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动漫游戏、平台经济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推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信息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3.航运服务。聚焦水上运输、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客货运代理、航运经纪、航运交易、航运信息咨询、海事法律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完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
4.智慧物流。聚焦仓储、运输、快递、供应链管理、网络货运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加强物流业企业智慧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
5.商务服务。聚焦会展、财税法律、人力资源、咨询调查等高端专业商务服务业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推动商务服务业企业专业化、高端化、品牌化发展。
6.文旅服务。聚焦旅游服务、文化艺术服务、娱乐服务、新闻和出版、影视剧制作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提升文旅产业服务品质,推动商旅文融合发展。
7.健康服务。聚焦医疗卫生、养老托育、体育等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积极培育健康服务新业态,不断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
8.商贸服务。聚焦新零售、预制菜、宠物经济、共享经济、银发经济等商贸服务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加强业态创新和品牌孵化,打造一批引领消费升级的赛道津品。
二、申报条件和标准
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含“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创新领军企业”四个梯度,申报条件如下:
(一)星锐企业
指业务快速增长,形成一定的创新化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是我市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新生力量。符合以下指标条件:1.基础性指标。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②在津连续经营 3 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10 人。
2.规模性指标。企业需满足融资额(含贷款融资和股权融资)≥500 万元或相关行业纳统规上(限上)标准。
3.成长性指标。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或独特性,拥有一定业绩经验。
(二)骨干企业
指在精细化、专业化、垂直化的服务业领域具有独特和有竞争力的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效应,是我市服务业细分领域的佼佼者。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②在津连续经营时间 3 年以上,在津员工数量≥20 人。
2.规模性指标。需满足申报期前一年度营业收入≥1 亿元。3.成长性指标。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模式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和竞争力,拥有丰富的业绩经验。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1%;②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比重≥30%,或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20%;③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承担行业发展省级以上重点课题数量≥5 项;⑤入选天津市瞪羚企业。5.影响力指标。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主导或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制定;②获得省级及以上资质荣誉;③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④主营业务在全市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十。
(三)独角兽培育企业
指具有爆发式成长特点,在资本市场获得高度认可,是我市打造上市企业梯队的后备力量。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具有创新创业特征的企业,且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2.在津员工数量≥20 人。
3.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4.企业价值指标。成立年限不超过 10 年,累计融资金额超过3500 万人民币(仅含股权融资),最近一轮融资的投后估值超过(含)7 亿人民币。
(四)创新领军企业
指具备领先的核心技术能力或创新化商业模式,具有明显的经济带动和创新示范作用,是我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领军者。符合以下指标条件:
1.基础性指标。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②在津连续经营时间 3 年以上,且在津员工人数≥50 人。
2.规模性指标。需满足申报期前一年度营业收入≥30 亿元。
3.成长性指标。需满足近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为正。
4.创新性指标。服务产品或业务模式具有创新性、独特性和竞争力,拥有丰富的业绩经验。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申报期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2%;②申报期前一年度信息化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0.5%;③拥有 I 类自主知识产权或承担行业发展国家重点课题数量≥5 项;④入选天津市科技领军或科技领军培育企业。
5.影响力指标。需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主导或参与国际或国家标准制定;②获得国家级权威资质荣誉;③具有全国品牌知名度和领先行业地位;④海外业务营业收入占比达到 10%以上。
三、申报时间安排
各企业请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7 月 31 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各区服务业主管部门请于 8 月 10 日前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网上申报信息和材料实时认真审查筛选,严格把关,确定各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名单。
四、申报基本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 https://credit.fzgg.tj.gov.cn,即信用天津官网“专项平台”栏目中的“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线上申报。企业根据申报梯度类型及指标项填写情况。
(二)审查评价
1.企业所在区的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联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和指导企业做好线上申报工作。①关于星锐企业,申报平台依据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信息和数据进行自动审核。②关于骨干企业,申报平台依据申报条件自动初审,由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审核。③关于独角兽培育企业和创新领军企业,申报平台依据申报条件自动初审,由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审核,由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2.在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于 8 月 10 日前将本区内审核通过的企业基本信息填写《2024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汇总表》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并联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科学、民主、公正、高效的原则,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
(三)信息公开
市发展改革委公布拟评价为梯度培育的企业,并公示 7 天,公示无异议后,发布 2024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
(四)事后管理
申报企业应提交真实、合规、有效的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各区级服务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申报企业的跟踪服务,及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
六、其他事项
我们将加大对企业荣誉表彰和培育服务力度。获评的创新领军企业和独角兽培育企业有效期为三年,获评的星锐企业和骨干企业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由企业再次进行自主申报。有效期内的星锐企业、骨干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和创新领军企业,应在每年 6 月 1 日前通过梯度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
附件:
1.2024 年度天津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梯度培育申报汇总表(模版)
2.相关行业纳统规上(限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