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内可开展飞机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
从天津港保税区获悉,按照海关总署、财政部等国家部委要求,为促进天津航空产业发展,满足租赁飞机实际入区需求,由天津港保税区投资建设的我国首个飞机租赁区项目已投入使用。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开展飞机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天津自贸试验区也因此成为目前首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可办理飞机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业务的区域。该政策的批复对我国飞机离岸租赁业务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目前,已有多家租赁公司表示即将开展离岸租赁业务。
据悉,由于从事飞机离岸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有办理离岸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需求。所谓飞机离岸租赁,是指境内的租赁公司把从境外购买的飞机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使用,是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参与国际航空市场竞争的重要途径。
飞机租赁区紧邻空客A320总装厂,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跑道相连接,项目主要包括停机坪、滑行道、围界安防和安检系统等,面积近23万平方米。该飞机租赁区实现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机场飞行控制区域功能的双重叠加,优化了飞机入区流程,缩短了飞机入区时间。针对飞机租赁区项目的特殊性,保税区海关、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给予了大力支持,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提供专业化监督管理和保障服务。(记者季岩)